※訂購前敬請詳閱退換貨說明,您送出訂單的同時將視同您已詳閱、同意以下規定。以下說明僅適用於網購門市,不適用於實體門市。
一、當您收到商品,卻發現和訂單內容不符,或有瑕疵等情況時,敬請在商品到貨隔日起算七天內聯絡,我們將協助您處理退換貨事宜。
二、當您收到商品,卻發現商品於運送過程碰撞導致破損,敬請在商品到貨當日起算三天內,拍照回傳至服務信箱:eugenelifes@gmail.com ,我們將協助您處理退換貨事宜。
三、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顧客自收到商品第二天起計算,有七天的猶豫期間,可申請退換貨,但【七天猶豫期間非試用期或鑑賞期】,因此若退換商品的本體、隨附配件、隨附文件、贈品、內外包裝、吊牌及標籤等,有受損、髒污、缺件、變更之情形,可能會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,而使您行使退換貨的權利受到影響,或需負擔商品所喪失價值之費用。因此退換貨時,請務必恢復完整的包裝及商品內容
四、各種食品保健消耗品,以其他商品,由於拆封後難以明確判定是否為全新狀態,且為保護其他顧客權益,故若非商品瑕疵,拆封後不接受退換貨。
五、七天猶豫期過後,原則上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換貨。
六、若您非因商品瑕疵(指破損、髒汙、故障、缺件等),而是因「不喜歡」、「質感與想像中不同」、「家人說不需要了」、「不小心買多了」等個人因素申請退貨,而使退貨後商品合計金額低於免運費優惠門檻時,因為您的訂單最終已經不符免運費資格,因此將從您的退款中扣除您原本應負擔之運費,訂購前敬請充分確認商品是否符合您的需求購買。
七、若您購買的相關商品為、潮濕的場所或接觸水份導致膨脹或變形,為使用不當而非商品瑕疵,不接受退換貨。
八、商品送達後,僅接受「一次」【部分商品退貨】、【全部商品退貨】,以及因商品瑕疵的【同商品換貨】,不接受不同商品的換貨(商品編號不同即為不同商品),若您想將原購買商品更換為其他商品,敬請在退貨後另行訂購(運費計算方式以新訂單為準)。
九、當訂單需部分退貨時,我們將以「顧客以剩餘商品建立新訂單並完成付款,且我們確認收回退貨商品後,再將原訂單整筆取消退款」方式處理。新訂單適用優惠以新訂單訂購時系統判定為準,原訂單優惠無法沿用。當訂單取消,或因部分退貨流程取消時,該訂單所有優惠(包含限期點數贈送、免運費優惠)以及在取消時已過期的點數,皆無法以任何形式保留、沿用或退還。
十、由物流車配送的各類商品,七天猶豫期間過後若有特殊因素需要退換貨時,敝公司將酌收新台幣1,000元的回收作業費。
十一、若您有多次非商品瑕疵退換貨的紀錄,可能會基於您的個人信用考量而不再接受您的訂單。
十二、在本網站所訂購之商品,無法於實體店面中退貨或更換,敬請見諒。